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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58亿余元 齐扎拉被判无期

📅 提问时间:2026年06月06日 08:30:25 ✅ 已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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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扎拉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6月5日的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核心内容

  1. 刑期与附加刑: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赃款追缴: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认定的犯罪事实

  1. 受贿时间跨度:1999年至2025年,长达26年。
  2. 受贿金额: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亿余元。
  3. 职务便利:利用担任以下职务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
    • 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
    • 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
    • 迪庆州委书记
    • 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
    •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
    •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
    • 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4. 谋利事项: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法院认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法院认为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但鉴于以下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1. 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
  2.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3. 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
  4.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
  5. 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

案件背景

  • 落马与双开:齐扎拉于2025年1月在任上被查,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对家属失管失教;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庭审情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齐扎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律依据与意义

本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齐扎拉作为曾担任正部级领导职务的“老虎”,其案件彰显了我国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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