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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1亿 范毅被判无期徒刑

📅 提问时间:2026年07月18日 08:30:12 ❌ 未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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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毅受贿案一审宣判:受贿超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概况

2026年7月17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范毅受贿案。被告人范毅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追缴在案的范毅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依法上缴国库。

受贿事实与金额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间,范毅利用其担任的多个职务之便,受贿金额巨大: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
  • 其中部分受贿款项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受贿未遂)

涉及职务与受贿手段

范毅在受贿期间先后担任以下职务,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

  1. 四川省都江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 郫县县长
  3. 崇州市委书记
  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5. 四川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其在职期间,主要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承揽、产权登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

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认为,范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但鉴于其具有以下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从轻判决:

  1. 受贿未遂:部分受贿事实尚未实际取得
  2. 如实供述: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3. 立功表现: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4. 认罪悔罪: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5. 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

庭审与判决

该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6年7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
  •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范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判决结果

最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受贿罪判处范毅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引用来源

  1. 新京报:受贿超1亿元,四川省统计局原局长范毅被判处无期徒刑(2026-07-17)
  2. 受贿1.07亿余元,范毅一审被判无期(2026-07-17)
  3. 百度百科:范毅词条(2024-05-12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