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提问
🤖 AI回答
范毅受贿案一审宣判:受贿超1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概况
2026年7月17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范毅受贿案。被告人范毅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追缴在案的范毅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依法上缴国库。
受贿事实与金额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间,范毅利用其担任的多个职务之便,受贿金额巨大: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
- 其中部分受贿款项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受贿未遂)
涉及职务与受贿手段
范毅在受贿期间先后担任以下职务,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
- 四川省都江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郫县县长
- 崇州市委书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 四川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其在职期间,主要为他人在土地使用权取得、工程承揽、产权登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
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认为,范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但鉴于其具有以下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从轻判决:
- 受贿未遂:部分受贿事实尚未实际取得
- 如实供述: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 立功表现: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 认罪悔罪: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 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
庭审与判决
该案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6年7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
-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范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判决结果
最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以受贿罪判处范毅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对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引用来源
- 新京报:受贿超1亿元,四川省统计局原局长范毅被判处无期徒刑(2026-07-17)
- 受贿1.07亿余元,范毅一审被判无期(2026-07-17)
- 百度百科:范毅词条(2024-05-12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