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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当庭认罪事件
根据央视新闻客户端及中国青年网2026年9月2日报道,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出庭,就“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当庭认罪。
案件核心事实
- 开庭时间:2026年9月2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 被告人:黄之锋,29岁。
- 控罪:“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 指控内容:黄之锋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 认罪情况:法庭宣读控罪后,黄之锋表示认罪。
关联背景
- 黄之锋此前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于2024年11月19日被判囚4年8个月,目前正在赤柱监狱服刑。
- 2025年6月,黄之锋因涉嫌本次所涉案件,在狱中被捕及起诉。
- 另据2020年11月23日报道,黄之锋曾与林朗彦、周庭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就2019年6月21日鼓动包围警察总部案件应讯。该案中,周庭及林朗彦承认所有控罪;控方就黄之锋被控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不提证供起诉,黄之锋承认其他两项控罪。
说明
现有搜索信息显示,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排期2026年9月2日处理答辩及判刑,黄之锋于庭上认罪。判决具体刑期及后续结果暂未在本次搜索信息中披露,需以香港特区司法机关后续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