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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解读地方高速“禁摩”规定

📅 提问时间:2026年10月11日 08:30:46 ❌ 未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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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解读地方高速"禁摩"规定——基于近期真实报道的梳理

近期,江西赣州宁都一起高速公路收费站拦截摩托车骑手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再次把"摩托车能否驶入高速公路"这一长期争议话题推上舆论焦点。围绕同一议题,江西、西安、天津三地在同一时间段内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处理路径,恰好构成观察地方"禁摩"规定合法性、合理性与执行方式的一组典型样本。


一、事件起因:江西宁都收费站拦截摩托车骑手

据央广网南昌10月10日消息(记者胡斐、郇康新),近日江西赣州宁都一段"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持'电锯'拦截摩托车骑手"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当日一辆摩托车进入宁都高速收费站时被工作人员拦截,现场有工作人员手持"电锯"要求骑手熄火停车。

事件迅速发酵,围绕"摩托车能否进入高速公路"的话题引发大众讨论。央广网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省高速交警、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相关人士进行解读。


二、多方回应与解读

1. 收费站管理方:工作人员做法确属失当,但并非网传"电锯"

  1. 工具澄清:10月6日,涉事宁都高速收费站所属上级单位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吉安东管理中心作出回应——工作人员当时手持的工具实为修剪树枝用的绿篱机,并非网传的"电锯"。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刚好在用绿篱机修剪树枝,情急之下没有放下去,并非电锯。"
  2. 责任认定:管理方同时明确表示,"当时,他可能比较心急,做出了不当行为,我们正在处理。"即承认该工作人员做法确属失当。

2. 江西高速交警:江西路况复杂,摩托车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

  1. 地形与路况因素:10月8日,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七支队民警宋丁琦解释称,江西地区多山地丘陵,桥梁、隧道、弯道、上下坡路段较多,加之大货车流量大,相对而言路况复杂,因此江西地区高速公路不具备摩托车进入的条件。
  2. 具体安全隐患:宋丁琦进一步指出,若摩托车进入江西地区高速公路,驾驶员会面临高架桥横风影响、进出长隧道明暗交替影响视觉、大型货车气流干扰等诸多安全隐患。
  3. 法规沿革:2009年1月1日起,《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首次实施,便禁止摩托车在高速通行;后经过多次调整,此项规定一直保留。

现行条文依据如下: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
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通行。

3. 专家学者:管控兼顾公共安全,需完善立法衔接机制

  1. 争议的两个层面:针对全国各地摩托车高速通行政策出现差异化现状,江西警察学院治安管理系交通工程教研室主任章莉文表示,摩托车高速通行争议,在规范层面体现为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的衔接张力,实质层面则是个体出行自由与公共交通安全的价值平衡问题。
  2. 风险管控视角:章莉文指出,从风险管控角度来看,摩托车防护性差、安全冗余不足,在高速车流环境下风险显著。这一判断与交警部门"路况复杂、不具备进入条件"的解释形成互证。

三、同期地方政策样本对比

同期另有两地做法与江西形成鲜明对照,反映出地方"禁摩"规定在依据、范围与手段上的显著差异。

样本一:西安——以"分时段+分排量"实施精细化管理

西安市摩托车管理新规于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

  1. 登记与驾驶资格:摩托车须依法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摩托车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驾乘摩托车须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头盔。
  2. 通行秩序:须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行经路口按导向车道通行;严禁闯红灯、超速、逆行、随意变道、违规载人、乱停乱放;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改装摩托车、上路轰鸣疾驶;严禁组织、参与追逐竞驶等违法活动。
  3. 道路分级管理:在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的城市高架桥、隧道等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东三环、西三环全段和南三环东段等城市快速路设有主路、辅路的,摩托车应在辅路通行,禁止驶入主路;北三环全段和南三环中段、西段施行分车型限速管理,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4. 排量+时段限行:对群众投诉集中的灞河东路(东三环至河堤路段)、河堤路(金湾西路至鹿苑大道段)、欧亚大道(灞河东路至世博大道段)、太华北路(北二环至红旗东路段)、北辰大道(辛家庙立交至北三环段)、北关正街—未央路(自强东路至凤城十二路段)等路段,每日22:00至次日6:00,禁止排量400CC及以上的摩托车通行。
  5. 例外与救济:在以上路段居住或工作、管控时段确需通行的,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样本二:天津——拆除缺乏法规依据的津滨高速"禁摩"标志

  1. 纠偏起因:一位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直接质询:津滨高速禁摩,到底有没有法规依据?
  2. 核查结果:官方核查后发现确无依据——早在2021年天津出台的禁摩通告中,明文规定的是"外环线以内道路"禁摩,压根没有提及高速公路。
  3. 性质界定:此前津滨高速悬挂禁摩牌,属于超出法定范围的越权行为。此次拆牌不是政策松绑,而是对错误行为的依法纠偏,把本该属于老百姓的路权实打实地还给了大家。

四、综合解读:三个关键问题

  1. 地方能否自行"禁摩"?江西的做法有明确的地方性法规授权——《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天津津滨高速的禁摩牌则因超出2021年禁摩通告划定的"外环线以内道路"范围,被认定为越权并予以拆除。可见争议核心不在于"要不要禁",而在于是否有法可依、是否在授权范围内。
  2. 禁与不限的分界在哪里?江西以地形、隧道、桥梁、横风、大货车流量等具体路况作为"不具备进入条件"的事实基础;西安则未对摩托车作全域禁止,而是采用"高架隧道禁行+快速路走辅路+特定路段特定时段限制400CC以上排量"的分层手段。前者是路权整体排除,后者是风险分级管控。
  3. 执法方式是否正当?宁都事件中,管理方承认工作人员"做出了不当行为",并对网传"电锯"作出澄清(实为绿篱机)。这说明即便禁行规定本身成立,执法手段的合法性与适当性同样受到独立审视,不能以目的正当替代程序与方式正当。

五、信息局限说明

基于现有搜索结果,以下方面尚不足以形成完整结论,需谨慎对待:

  1. 天津相关报道标题虽提及"这4条红线绝不能碰",但搜索片段正文中并未列出这4条红线的具体内容,故本回答不作推测与补充。
  2. 关于国家层面立法对摩托车上高速的具体规定条文,搜索结果中仅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图注式表述(央广网发,来源为《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未提供完整法条原文及条款号,因此无法就"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的衔接张力"给出更精确的法律分析。
  3. 江西事件中涉事工作人员"正在处理"的最终处理结果,搜索结果中未见后续通报。
  4. 除江西、西安、天津外,其他省份的高速"禁摩"规定及最新动态,搜索结果中未涉及。
  5. 搜索结果中各报道所载日期(2026年)与事件叙述中的"10月6日""10月8日"等表述需结合原文语境理解。

引用来源

  1. 央广网(记者胡斐、郇康新):《江西摩托车高速路口被拦引争议 多方解读地方高速"禁摩"规定》,2026-10-10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8654712663630177&wfr=spider&for=pc
  2. 《今天起,西安摩托车新规执行!出行注意→》,2026-10-09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8535760146055931&wfr=spider&for=pc
  3. 《告别"一刀切"!天津高速还路权于摩托车,但这4条红线绝不能碰》,2026-09-17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6536663281352427&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