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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幼童坠亡 孩子母亲怀疑丈夫作案

📅 提问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8:30:27 ❌ 未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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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况

据搜索结果,2026年9月13日下午,重庆市一小区内一名2岁2个月男童(小名朗朗)从18楼家中坠亡。事发时孩子由父亲崔先生看护,崔先生离家遛狗约12分钟,孩子独自在家看动画片。孩子母亲刘女士事后对丈夫的看护行为产生强烈怀疑,并于10月16日向派出所提起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崔先生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警方已出具受案回执,但此前现场勘查结论为“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

关键时间线(据刘女士向媒体描述及报道)

  1. 9月13日上午:刘女士与丈夫崔先生带朗朗前往海洋公园游玩。
  2. 下午3:00左右:刘女士外出办事,与丈夫、孩子分开。
  3. 3:23:崔先生带孩子回家并开门。
  4. 3:26:崔先生出门遛狗(家中柯基犬),将孩子独自留在客厅看动画片。
  5. 3:36:楼下绿化工人目睹孩子坠楼,物业拨打110和120。
  6. 3:38:崔先生返回家中。
  7. 3:41:崔先生发现孩子不见、听见楼下呼喊后下楼。
  8. 约4:00:刘女士打车赶回小区,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现场还原,孩子是抱着自己喜欢盖的小被子,爬上约30厘米高的储物柜,再踩着阳台上的洗澡桶翻出窗外。事发后家中窗户已加装隐形防护栏。

母亲一方的怀疑与主张

  1. 对监护行为的质疑:刘女士质问丈夫“遛狗为什么不能带着孩子一起”,认为崔先生是不负责任父亲。崔先生解释称自己“没有考虑周全,没想到孩子攀爬能力那么强”。
  2. 对事后态度的不满:刘女士称事发至今崔先生“一句道歉都没有”,看不到自责和愧疚;而报道同时提到崔先生曾在殡仪馆下跪,并在争执中当场赔礼道歉、极力解释。
  3. 提出刑事控告:2026年10月16日,刘女士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黄泥塝派出所报称“过失致人死亡案”,派出所出具了受案回执;10月18日媒体报道警方已受理其报案。
  4. 婚姻背景:刘女士称事发前夫妻因婆媳矛盾、育儿问题长期争吵,7月曾咨询离婚律师,9月10日双方还爆发过争吵,9月13日孩子发生意外。她表示无法继续与崔先生共同生活。
  5. 拒绝和解方案:崔先生提出在刘女士重新就业前,由孩子爷爷奶奶每月出6000元、他出4000元,合计每月1万元补贴,希望“日子照旧过下去”,刘女士表示“完全无法接受”。

父亲一方的陈述与抗辩

  1. 崔先生称将孩子安置在客厅沙发上看动画片后出门遛狗,全程离开12分钟;回家后找遍全屋不见孩子,直到听见楼下呼喊,冲到阳台才看见儿子躺在地上。
  2. 他表示根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可能踩在阳台洗澡桶边缘、抱着被子翻出窗外。
  3. 他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内心十分愧疚,并强调现场监控能够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虐待行为。
  4. 关于婚姻,崔先生表示如果离婚分开,他不会再婚,也没打算再要小孩。

警方处理与当前法律状态

  1. 初步勘查结论:事发后崔先生被带至派出所做询问笔录。警方回复称,经现场勘查和走访,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 受案回执:黄泥塝派出所已受理刘女士10月16日报称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并出具受案回执。需要说明的是,“受案”属于受理报案并开展审查的程序性动作,并不等同于刑事立案;是否立案需经审查后决定。
  3. 媒体求证情况:记者致电黄泥塝派出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联系人王警官电话暂未接通。

需要明确指出的信息局限

  1. 搜索结果中没有任何公开证据支持“丈夫故意作案”。母亲方公开表达的是一审慎的“怀疑”和对监护过失的追责主张;父亲方称监控可证明其不在场。目前警方公开表述为“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
  2. 报道中未见警方最终调查结论、是否立案的决定,也未见检察机关意见或司法认定,故本事件的法律责任尚无定论。
  3. 关于“是否道歉”“是否下跪”等情节,双方叙述与报道之间存在不一致,属于争议事实,不宜单方面采信。
  4. 若进入刑事审查,通常需围绕监护人是否负有注意义务、对危险是否具有预见可能性、离开12分钟与坠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要件判断;民事层面则涉及监护责任与赔偿问题。以上为一般法律框架说明,不代表对本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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